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放心测系统     发表时间:2022-12-04 08:45:59   浏览次数:859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计划安排,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监督及指导。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与需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加强指导,对可能出现的外部条件变化按照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的总体部署,提前做好预案。

  二、指导教师选任

  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教师不得独立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但可以与高级职称教师联合指导。工科类每名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8人,文科类不超过10人。

  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课题,鼓励数理学院、工程中心等教学单位的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鼓励学院聘请高水平、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应当从事所指导学生专业高度相关的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各教学单位需做好校外指导教师的审核、备案及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相关培训,确保校外指导教师能胜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团队课题应提前做好规划,团队指导教师总负责人(第一指导教师)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3、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应为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全程配合指导、监控其毕业设计工作。

  三、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并具有一定的发展和创新性空间。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制定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实际课题。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在工程实际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延伸与拓展。

  2、毕业设计课题性质为:A、工程设计;B、应用研究;C、综合实验;D、技术(产品)开发;E、软件开发;F、调查报告;G、理论研究;H、文献综述;I、艺术设计;J、其它。

  3、各教学单位题目总数不少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 110%,确保一人一题。工科专业中各类基金项目、工程社会实践、学科专业预研类课题的占比不得低于审定题目总数的 90%,文科专业不得低于 70%。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年更新率应不少于 80%。

  4、选题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鼓励学生自主拟题。学生自行拟定的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和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5、毕业设计课题来源为:A、自然科学基金与部、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B、企、事业单位委托课题;C、院级基金课题;D、工程社会实践;E、学科专业预研;F、学生自拟。

  6、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和质量、训练团队协作能力,鼓励几名学生选做一个较大的课题,子课题名称可以用副标题区分。团队指导教师成员数为2-5人,学生数为3-6人。

  四、选题审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

  1、请各单位做好选题审题的组织、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布置等落实工作。

  2、管理系统中课题选择模式提供了“盲选”和“指定学生”两种方式;对已经完成选题工作的教学单位,可以将课题直接使用“指定学生”的方式录入管理系统。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仅对题目进行文字修改、不涉及内容变更的,由学生在系统中申请,经指导老师、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修改。由于情况变化,必须变更题目的,须在确定题目2周之内,经指导老师和教学单位同意后,可以变更,并报教务处备案。

  4、选题审题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材料可以录入系统,或将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5、各教学单位必须于下学期第2周(3月5日)之前完成选题及任务书下达工作,下学期第4周(3月19日)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6、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做好选题汇总表的汇总、核对与数据备份工作,并整理好选题汇总表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育科(行政北楼204)。

  五、过程管理

  1、软件平台。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沿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升级版)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准确分配好系统不同用户的功能角色,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各角色较好履行系统功能。教师账号统一由系统管理员添加、删除,教学秘书对各账号进行修改、维护。

  2、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并通知师生,加强过程监控,明确工作规范及成果要求,及时督促师生完成相应操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3、指导日志由学生在系统中填报,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4、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与质量,认真做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并注重培养学生务实求真、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

  5、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教学单位应与校外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义务。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学生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如实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6、指导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抄袭、雷同、伪造数据、代写等学术不端现象,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确保后续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顺利通过。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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